选择的目标,这一切,他们之前,已经商量好了,只要枪声一响,他们就会齐齐的动手。
到时候,哪怕是刘铮有着三头六臂。
也甭想脱身。
至于刘大旺这一行人。
嗯,明枪易躲,暗箭难防,他们这些个普通人,在筋疲力尽的情况下,在没有防备的情况下,在万万没有想到自个往日里面的乡亲们会对他们痛下杀手的情况下,哪里能够躲过这致命的偷袭啊?
怕是,要全部的死光光了不可!
当然了,这是正常的情况下。
在此时,这一切,是绝对不可能发生的。
因为,人群里面,有一个刘铮存在。
见刘兴把猎枪给从肩膀上取下来了,刘铮没有太在意,他只是伸手,一把的抓过后者手里猎枪的枪杆,把刘兴给吓了一大跳,正当其准备嚷嚷的时候,却见到刘铮在那喃喃道。
“刘兴,你也不怕出事了走火了?”
“啊?”
刘兴一愣,有些不明所以。
但见到,刘铮从他的手里,将猎枪给夺了过来。
这是一枝老式的前装枪,型号的话,刘铮仔细的瞅了两眼,还特么的是个进口货叱,是十七到十九世纪,长达几百年间,英军,及当时世界上,大多的西方军队,所装备的一种制式的枪械。
名叫褐贝斯火枪。
打的是那么铅弹,是世界上,第一种制式的,燧发枪,威力很大,毕竟,这枪管的口径,可是有十八毫米的啊。
需知道,现在二十毫米的机关枪,都是让称为机关炮的。
这种火枪,生产量巨大,出口量也巨大,清朝末年,在华夏也是购买了许多,村里有一支这玩意,实在是不算什么稀罕事。
毕竟,这玩意,当初扔太平天国,或者是曾国藩等人的团练,都没少装备。
虽然是一枝古董级别的火药枪,但是,子弹打在人身上,能直接在人身上,开一个碗口大小的洞眼的。
所以,刘铮不免的有些担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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