梅竹马的表妹,所以对胖女人百般讨厌。
为此顾惜之还偷偷去了一趟下河村,想要看看那朱老四到底长成什么样子,让胖女人如此惦记。
后来的确看到了,长得一般般,连蓝天锲都比不上。
不过也比较过了,尽管这小子长得一般般,可在附近的这几条村子里,算得上是最好看的一个,怪不得看起来一点都不傻的胖女人会喜欢上,毕竟胖女人有那么点花痴,还有那么点好色。
对比过后,顾惜之觉得,那朱老四与自己相比较,唯一的长处就是比自己年轻,除此之外就没有比得过自己的了。
可现在看着,顾惜之觉得自己有点自以为是了,毕竟自己的脸已经不是过去的那张脸。就是自己看着自己这张脸,也觉得很不顺眼,胖女人又怎么可能会喜欢。
之前被自己刻意忽略了,现在却不得不去在意了。
也怪不得自己怎么掏心掏肺胖女人都不在乎,原来心里头还惦记着朱老四那小子。一时间心头百般滋味,只觉得好难受。明明就想把胖女人拖走的,却偏偏说出让胖女人去看朱老四的话。
突然就醒悟了,原来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,自己竟然喜欢上了这胖女人。
安荞看着那只抓住自己肥手的‘蛤蟆’爪子,眉头拧了起来,并不打算被原主所残留的情绪所支配,扭头朝下游的地方走去:“看什么看,是死是活跟我有半个铜板的关系?你也甭在这里听了,给我抓鱼去,晚饭我要吃鱼。”
顾惜之愣了一下,回过神来面上一喜,赶紧跟了上去,拍拍胸口说道:“不就是想吃鱼嘛,没问题,包在我身上。”
笑容还真是灿烂,感觉比天上的太阳还要辣人,安荞差点看花了眼。
这家伙还是个丑逼的时候就那么闪眼了,要是治好脸,那该闪花多少人的眼睛啊?
安荞不自觉得地抬起手来,朝自己掌心看了去,一团散发着rǔ白色的光芒自手心生起,在将要覆盖住全手心时又缩了回去,随着光芒的回缩握紧了手,缓缓地放了下去。
一身修为恢复后,要给丑男人医治,其实并不困难。
只是安荞很想知道,倘若丑男人恢复了容颜,会不会还如现在一样百般讨好。扭头又再看了丑男人一眼,脑中不自觉地闪过其那一脸嘚瑟的样子,顿时狠狠地抽搐了几下,忍不住吐言:“嘚瑟!”
“什么叫嘚瑟,你肯定不知道,我可是个抓鱼好手来着!我跟你说,你别不信,就是给我一个这样的水坑,我也能给你抓起一条霸王鱼来。”顾惜之就不干了,袖子都撸了起来,一副要跳进水坑抓鱼的样子。
安荞顿了一下,默默地看了一眼那水坑,迟疑地抬了抬脚,到底还是拐了个弯,绕过水坑才继续向前走。
水坑太深太大,她人太胖不好跨越,还是避开的好。
“哎,你别走啊,我还没给你抓鱼呢。”顾惜之赶紧跳过不足一米宽的水坑追了去,嘴里还叫喊着要水坑里抓霸王鱼。
安荞听得眉毛一个劲地颤抖,才发现这货有那么点逗逼属性。
☆、勃然大怒
沿着河道走,没走多远就来到了那块巨石那里,安荞伸手摸了摸这石头,感觉得石质还比不错的,比起石屋的来不见得差。顺着巨石往左手边山峰望去,九十度仰头才能看到山顶。
这是一座巨大的石头山,离地五百多米,只有山脚处长了绿植,自半腰间起寸草不生,山顶在阳光的照耀下还散出光芒。
石头山十分陡峭,石壁光滑,非常人可攀爬。
听说这样的石头山总共有九座,围成一个奇特的圈,只是原主从未曾求证过,而在外头也视线有限,只能看到这一座巨大的山,以及旁边两座山的轮廓,再多就看不到了。
“这石头山真高,一般人可爬不上去。”顾惜之也抬头看了去,在丰县有不少这样光秃秃的石头山,不过如同这一座似的陡峭如壁,真的很少见。
安荞斜眼:“爬不爬得上去跟你这抓鱼高手有关系吗?看到那里什么了没有?给我跳下去,抓不到三十斤的鱼你别给我上来。”
顾惜之呆住:“你抓那么多鱼干嘛?又吃不完。”
“吃不完我拿去送人!”
“……”
说起来顾惜之虽不是什么抓鱼高手,可到底是练武之人,抓三十斤的鱼根本就不是什么大事。结果晚餐吃的是全鱼大餐,那量足足的,大牛跟顾惜之吃得直呼大爽。到最后三十斤鱼几乎吃尽,杨氏煮的那一大锅米饭倒是剩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