斯领导者带着大量资源回来发展,为这座城市雪中送炭。
因此,那年全市举行了一场投票,为了城市的
脱胎换骨,改一个名字。
贝斯以几乎百分百的胜率,通过了选票。
从此以后,原本默默无闻的小城,跃然于世界当中,蓬勃发展。
没人再去铭记它曾经的名字,它以“贝斯”为名,名扬海内外。
唐酥很喜欢海,因为它给人宽阔坦荡的感觉。
无边无垠的大海,充满了不可思议的惊喜,总叫人对它保持着无尽的好奇心。
当初,她抱团到北美洲这边来旅游时,最先来的就是贝斯。
有关这座城市名字的由来,也是当时的导游告诉她的。
阔别多年,旧地重游。
风似乎还是那股味,人却已变。
抬头,望向西方如火的霞光,觉得有些刺眼。
她用手遮住眼,霞光穿过手指的缝隙,照在脸上,暖暖的。
远眺去,银色的光线仿佛闪电,将灰黑色的路面霹开了一道裂痕。
从远到近,不到一分钟。
一个漂亮的漂移,银色跑车停在她眼前。
然后,车上跳下来一位带着黑色墨镜的男子。
墨镜遮住了他的眼,却遮不住他的帅气。
唇红齿白,身材颀长,一身牛仔衣,随意而野性。
他缓缓走到他们面前,取下墨镜,露出一双桃花眼,眼角自然的微微上翘,不笑却似乎带着一点笑。
“听说你要过来,我就马不停蹄的赶来了。”低着眼帘,他对着霍斯年笑。
又是一枚帅哥。
唐酥不
禁在心里赞叹,视线在他脸上停留了好几秒。
毕竟爱美之心,人皆有之。
只是霍斯年察觉到她眸子里的欣赏,眸色却不禁一沉。
并没有理会男子,兀自推着轮椅往前。
男子不在意的耸了耸肩,望向唐酥:“嫂子好,我是陈俊杰,你可以亲切的喊我MR陈。”
“你好。”唐酥礼貌的笑了笑。
陈俊杰自来熟凑上来:“我们不是第一次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