量总和的控制权等同。
这看起来很公平,但实际上却是一个不平等条约。
比如现在的情况,凡人和大鬼契约了,那么大鬼是不能伤害凡人的。
而这条规则对于凡人来说,显得毫无作用。
一个猛鬼,就算站在那里让凡人打,打上百年,千年都不会有事。
所以这条是对人更有利。
第二条同样如此。
打个比方,这个猛鬼的力量值是998,死刑犯的力量是2,二者相加是1000.
而契约双方对力量总和的掌控权是一样的,所以死刑犯可以抽调猛鬼的力量,而对于猛鬼来说,这个条约就没用了,甚至还是一个累赘。
因为绝大部分的力量本来就是属于它的!
这相当于是卡了一个bug,钻了天道的漏洞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