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不要说的那么高尚,你是图李华的权利,以及权利带给你的灰色收入,包括做妈咪,做KTV老板,在李华的保护伞下,你的违法犯罪的事情多呢,我们不想深挖你的犯罪事实,你承认一点,我们把你办进去就行了”。
坐在女书记员旁边,那个男人到现在才开口说话。
他一开口就说出我那么多的罪名,仿佛我就是个罪大恶极的女人。
看来,他们一定要把我办到监狱里去,这次想出去己经没有可能了。
“可我现在不知道,自己哪方面违法了,你们要说服我呀”。我仍然没有认罪的口供。
“你就说那个一百万吧,你干嘛要打一百万给李华老婆”。主审我的那个警察,还是揪住一百万的事不放。
“可以说是我跟李华老婆的交往,借给他们家的,不可以吗?”我也不承认,是向李华行贿的:“你们不要忘了,这可是李华判刑时,我才打给他老婆的……”
这样子更构不成行贿罪,李华也构不成受贿罪。
当天夜里十二点时,他们三个人轮流值班,让我在椅子上过了一夜。
第二天早上上班开始,他们三个人继续审讯我。
结果,下午,他们以我收取陆老板一百万好处费,让陆老板三个犯罪的兄弟,逃脱了法律制裁的事实,做了三份笔录,让我在上面签字,摁了手印。
“哈哈哈,这下子,你应该明白了吧,我们为什么要抓你的原因了吧”。他们三个人都开心的笑了。
我看着他们三个人高兴的样子,流下了伤心的眼泪。
办完手续后,他们把我送到了看守所。
夜里,我躺在大木板床上,翻来覆去睡不着,总觉得自己有什么地方做错了?
三个多月后,我父亲向法院交了一百万的赃款,法院下达了刑事判决书,判处三年刑期,缓刑五年执行,我又一次走出了看守所,而没有去监狱服刑。
不过,这件事情对我打击太大,躲在表叔那儿,和父母亲在一起,都不敢出去买菜什么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