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打马虎眼的余地。
要说在我国,有几种罪名容易招致雷霆般的打击?
答案毫无疑问,贩毒绝对榜上有名,而且排其前列。
两公斤的“毒品”,够名正言顺地枪毙镁国佬好几个来回的了!
(注:国家以贩毒的名义对外国人处以极刑早有先例,坊间传言,好像是出于某种目的。各位大佬看个热闹就好,就当作者信口胡诌的......)
此时,陈严单独对刘红华叮嘱:“突破之后,你给我玩命的记住,将包裹中的‘毒品’分散,放置在既隐蔽又显眼的地方。”
随后,陈严又将一管荧光粉塞进刘红华的手中:“放置‘毒品’之后,记得做上标记,方便后续搜剿出来。”
刘红华为难地咕哝道:“既隐蔽,又显眼?”
陈严点头确认:“没错,既隐蔽,又显眼!”
刘红华大概明白其中意思了,他又接着问:“放置之后呢?”
陈严说:“那就不关我们的事了,后续进入的丁聪,会在执法记录仪的镜头之下,将所有的毒品搜剿出来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