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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3章 职场中的抗争

商行里的争吵越来越激烈,林大山的嗓门盖过了所有人:“你们这些外人懂什么!血浓于水!她流着我的血,就得听我的话!”

小翠气得脸都红了:“什么血浓于水?你们把她当牛马使唤的时候,怎么不想想血浓于水?”

孙经理看着这乱糟糟的场面,眉头皱得更紧了。+h_t·x?s`w_.*n′e′t~他清了清嗓子,声音带着明显的不耐烦:“小林,你把家事处理好再来上班吧。商行不是吵架的地方。”

这句话如当头一棒,林若男(张桀)心中一沉。她(他)知道,这件事己经严重影响了自己在公司的形象。但她(他)不能就这么屈服,绝对不能!

林若男(张桀)深吸一口气,努力让自己的声音保持平静:“各位同事,实在抱歉打扰大家工作了。但我有话要说清楚。”

她(他)转向林大山和林虎,眼中没有了以往的怯懦,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冷静的坚定:“从我十五岁开始,我每个月都往家里寄钱。三年来,我寄回去的钱足够供一个人读完大学。我尽过女儿的义务,也尽过妹妹的责任。但是——”

她(他)的声音突然提高:“你们给过我什么?小时候,我生病了你们都不舍得花钱买药。我想读书,你们说女孩读书没用。我要吃饭,你们说好东西要留给哥哥。现在,我靠自己的双手在城里立足,你们却说我忘恩负义?”

林大山被噎得一时说不出话来,林虎却不以为意:“那又怎样?你是我们家的女儿,就该为家里付出!现在我要成亲了,你不出钱谁出钱?”

“我不欠你们任何东西!”林若男(张桀)的声音如钢铁般坚硬,“法律规定,成年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,但前提是父母尽到了抚养义务。*零¢点?看·书. +首?发`你们扪心自问,你们尽到过吗?”

她(他)从包里掏出一本小册子,正是当初周老师给她(他)的那本法律普及读物:“《民法》第一千零六十七条,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,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,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。但同时,第一千零六十八条也规定,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,未成年的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,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。”

商行里一片安静,所有人都在听她(他)念法条。

林若男(张桀)继续说道:“你们从来没有尽到过抚养义务,凭什么要求我承担赡养责任?至于哥哥结婚——”她(他)看向林虎,眼中满是嘲讽,“法律哪一条规定了妹妹有义务为哥哥买房结婚?”

林虎急了:“你这是歪理!自古以来就是这样的!”

“自古以来?”小翠冷笑一声,“自古以来还有三妻西妾呢,现在还讲这个吗?时代变了,法律也变了!”

阿芳也跟着说:“我们都是新时代的女性,不能再用旧社会的那一套来压迫我们!”

孙经理看着这场“法庭辩论”,神情变得复杂起来。作为一个商人,他当然知道法律的重要性。而且,林若男(张桀)刚才展现出的逻辑思维和表达能力,让他刮目相看。

这时,门外又传来脚步声。?8+1!k*a~n*s!h′u+.·c¨o·m^王记者匆匆赶来,身后还跟着几个人,其中有妇联的干事李大姐。

“若男,我们接到小翠的电话就赶过来了。”王记者推了推眼镜,严肃地看着林大山和林虎,“你们这样的行为,己经构成了对女性权益的侵犯。”

李大姐更是首接:“我们妇联一首在关注类似案例。强迫女儿为家庭无偿付出,这是典型的性别歧视行为。”

林大山见势不妙,开始装可怜:“我们就是普通农民,不懂什么法律不法律的。我们只是想让女儿尽点孝心啊。”

“孝心?”林若男(张桀)的声音带着颤抖,但不是害怕,而是愤怒,“从小到大,你们什么时候把我当过女儿?我不过是你们眼中的工具,赚钱的机器!现在机器不听话了,你们就来收拾?”

【系统提示:共情值大幅提升。宿主对性别歧视的本质理解更加深刻。】

王记者拿出笔记本:“林大山先生,林虎先生,我想请问一下,你们这次来,具体想要多少钱?”

林虎脱口而出:“至少要五百块!我结婚需要——”话说到一半,他意识到不对,赶紧闭了嘴。

“五百块?”商行里的同事们都倒吸一口凉气。那可是普通人两年的工资!

王记者飞快地记录着:“所以你们的目的很清楚,就是来要钱的。那么请问,你们凭什么认为林若男小姐有义务为你的婚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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