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二哥那里知道她写稿过稿,就能知道她想要什么东西?她连二哥都没说呢。姑且不论他怎会知道,但他到柜上帮她挑,这点倒是教她很感动。
因为他比她还忙,可他竟然还親自帮她挑礼物……
曾经,她是钦慕他的,毕竟他这个人不管做什么都行,既是个学霸又是个跆拳道国手,好像没什么事能难倒他,而且科班出身的他当了警察后,就连晋升的速度都比二哥快,最可怕的是,他长得好看,阳光男的外表和无敌的親和力几乎横扫每个年龄层的女人,这样几乎零缺点的男人,谁不青睐?
可是,坏就坏在他嘴长坏了,坏到她什么粉红泡泡都消失不见,只想退避三舍。
“……我都是用笔电写稿的。”好半天她才移开目光,要自己别痴心妄想。
“是,但是你了得,你是用钢笔打草稿的。”
他又知道了?又是二哥那个叛徒跟他说的?“我只是喜欢钢笔而已。”不要说得好像她多挥霍。
“我知道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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